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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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函〔2019〕118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机械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协会(联合会):
 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(2019—2021年)〉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24号),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,加快培养和选拔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9〕41号)要求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(以下简称大赛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组织机构
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成立大赛全国组委会,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。全国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、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。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。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,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。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,负责全国决赛组织实施工作。
全国决赛由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、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承办,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等单位协办。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机械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,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竞赛事宜,接受全国组委会的指导。
 
二、大赛分组和参赛对象
(一)大赛分组
大赛设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、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三个赛项。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(含教师,下同)和学生组两个组别。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各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,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各组别为三人团体赛。
(二)参赛对象
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的企业职工、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。
已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的人员,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。
 
三、大赛内容
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,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%、实际操作成绩占80%。职工组按照《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《汽车(拖拉机)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和《机动车检验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中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、学生组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,并结合新能源汽车在电控、轻量化和智能化等方面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,同时,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评价方法命制试题。大赛试题由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。具体竞赛规则及要求由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。
 
四、大赛实施
大赛分为省级选拔赛、全国决赛两个阶段。
(一)省级选拔赛阶段。2019年10月底前,由各赛区组织实施省级选拔,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。
(二)全国决赛阶段。2019年12月上旬将在深圳市举办全国决赛,各赛区组成参赛代表队报名参加。大赛三个赛项共计6个组别,各参赛代表队各赛项各组别限报2组参赛选手,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组参赛选手,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。全国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 
五、表彰奖励
(一)职工组
1.各赛项全国决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。其中,一等奖前5名,二等奖第6—20名,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。全国组委会向获得一等奖的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,向获得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颁发荣誉证书。
2.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获得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获得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,并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,颁发奖章、奖牌和证书。
3.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获得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获得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,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按照有关要求晋升技师职业资格,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,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;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获得全国决赛4—15名的选手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获得全国决赛3—10名的选手,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按照有关要求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,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,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。
(二)学生组
1.各赛项全国决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。其中,一等奖前5名,二等奖第6—20名,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。全国组委会向获得一等奖的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,向获得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颁发荣誉证书。
2.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获得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获得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,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按照有关要求晋升技师职业资格(最高至技师职业资格);汽车维修工(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)和机动车检测工(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)两个赛项获得全国决赛4—15名的选手、汽车装调工(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)获得全国决赛3—10名的选手,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按照有关要求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(最高至高级工职业资格)。
(三)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
1.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,颁发“冠军选手单位”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2.对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(每组参赛选手指定1名教练),颁发“优秀教练”荣誉证书。
3.对贡献突出的承办、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,颁发“突出贡献奖”等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4.对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赛区,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5.对在全国决赛组织、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,颁发“优秀工作者”和“优秀裁判员”荣誉证书。
各赛区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赛区奖励办法。
 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要重视参赛代表队的赛前训练工作,依靠机械行业组织(各省、市机械行业联合会、协会)做好省级选拔、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;决赛期间,所有参赛代表队人员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(二)各赛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。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,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实际,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。要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管理,确保省级选拔赛科学规范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。
(三)各赛区应依据省级选拔赛成绩确定参赛选手,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。在全国决赛期间,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选手及相关人员,遵守比赛各项规定,确保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。
(四)各赛区组委会须于2019年9月6日前研究确定1名大赛联系人,并将联系人信息(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)发送至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指定电子邮箱。
 
七、联系方式
(一)全国组委会办公室
联系单位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技能竞赛管理处
人:李乐苗
联系电话:(010)84208443
(二)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
联系单位: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
人:刘加勇
联系电话:(010)63519817、13240497018
   真:(010)63515112
电子邮箱:jinengjingsai4895@126.com
   址:www.cmedc.com
 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       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

 

       2019年8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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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第十一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

附件2: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第十一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名单

2019年10月6日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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